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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08年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開跑!

一、 活動內容
(一)暑假生活學習體驗
1. 內容與時間:國外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至少 14 天。
2. 對象:新住民子女、新住民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受委託人、師長及
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及同學,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
3. 組別:每一新住民子女僅能報名一組別,若有 2 位以上符合資格之子
女,由其中 1 位提出申請,其餘得列為同行者,不得分開報名,如有
前述情形則視為資格不符。各組名額視報名情況得調整之。
(1)家庭組:新住民家長與新住民子女,以 2 人為限,預計選出 50
組,計 100 人。
(2)親師組:新住民家長、新住民子女與同校教師或同校行政主管,
以 3 人為限,預計選出 30 組,計 90 人。
(3)社會服務組:新住民家長、新住民子女與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
作人員,以 3 人為限,預計選出 5 組,計 15 人。
(4)同儕主題組:現就讀大專院校以上新住民子女與同校或跨校的同
學(至少 1 名為新住民子女),以 3 人為限,預計選出 5 組,計
15 人。
4. 補助金額:依前往地區而定,最高每人新臺幣 7 萬元。


二、 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 採書面報名,需檢附下列文件,於108年3月15前送至國際事務處彙整、發文瑱送申請,經內政部移民署審核報名資格後進行計畫甄選。
1. 申請書
2. 計畫書
3. 具結文件
4. 身分證明文件(新住民及其子女-記事不省之全戶戶籍謄本及足資證明
新住民之原生國籍證件影本、個案管理社工-社工證明文件、同儕主題
組之同學-就讀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證明文件)
5. 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或表現優秀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
6. 補助款領據、匯款帳簿封面影本
7. 計畫書請依附件格式繕打,不符規格者為審核不通過
8. 洽 詢 專 線 : 02-2592-8353 分 機 12 李 小 姐 ( 活 動 小 組 ) 或
02-2388-9393 分機 2592 石小姐(內政部移民署)

活動網站:
https://ifi.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3110&ctNode=36461&mp=ifi_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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