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清華大學107年度教育部補助新南向計畫之「學術型領域聯盟」工程領域徵件計畫公告
申請資格及應具備條件
一、申請計畫領域為「工程領域」。
二、選送我國師生赴東協及南亞國家進行「工程領域」之研究、研修與講學:申請人與受補助者,資格應為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於我國大專校院等教學研究機構之教師、研究人員及在校學生(含博士後、博士班學生)。
三、引薦東協及南亞國家教研人員(含博士後、博士班學生)來臺進行「工程領域」研究合作:申請人應為我國大學校院等教學研究機構之教師及研究人員,補助對象為非在我國就讀學位或擔任教研人員之師生。
肆、計畫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
伍、申請方式
統一以學校為單位送件,每校每項(次)至多可申請3件,若單一項目申請案件數量為2件以上(含),應先作校內排序,每案彙整為單一PDF檔案,並檢具學校彙整總表格(附件1)與填覆網路申請表http://edunsbpeng.mse.nthu.edu.tw/projects.php於107年10月17日前以電子公文函送國立清華大學。每件計畫案只能申請一案為限,不得重複投案,重複投件得視為無效申請。
陸: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為107年10月9日。有意申請者請備齊申請文件並於107年10月9日前送至國際事務處。
校內聯絡人: 國際事務處 李盈穎 08-7663800 # 17302
e-mail: lee@mail.nptu.edu.tw
一、申請計畫領域為「工程領域」。
二、選送我國師生赴東協及南亞國家進行「工程領域」之研究、研修與講學:申請人與受補助者,資格應為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於我國大專校院等教學研究機構之教師、研究人員及在校學生(含博士後、博士班學生)。
三、引薦東協及南亞國家教研人員(含博士後、博士班學生)來臺進行「工程領域」研究合作:申請人應為我國大學校院等教學研究機構之教師及研究人員,補助對象為非在我國就讀學位或擔任教研人員之師生。
肆、計畫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
伍、申請方式
統一以學校為單位送件,每校每項(次)至多可申請3件,若單一項目申請案件數量為2件以上(含),應先作校內排序,每案彙整為單一PDF檔案,並檢具學校彙整總表格(附件1)與填覆網路申請表http://edunsbpeng.mse.nthu.edu.tw/projects.php於107年10月17日前以電子公文函送國立清華大學。每件計畫案只能申請一案為限,不得重複投案,重複投件得視為無效申請。
陸: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為107年10月9日。有意申請者請備齊申請文件並於107年10月9日前送至國際事務處。
校內聯絡人: 國際事務處 李盈穎 08-7663800 # 17302
e-mail: lee@mail.np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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