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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年新住民子女創意行銷培育營」歡迎報名

為發揮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語言及創意等優勢,瞭解國際職場趨勢,拓展國際視野與世界接軌,本署結合公私部門資源辦理本活動,藉由5天4夜培育營,與國人子女相互交流學習,為日後就業作準備,扎根培育國家新南向人才。

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 研習日期:110年7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6日(星期五)共計5天4夜。
二、 研習地點:沃田旅店(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127號)。

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國人子女及新住民子女皆可參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住民子女: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者之子女,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居住在臺及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國人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 報名人數:60名學生(國人子女及新住民子女皆可報名,預計招收新住民子女50名,國人子女10名)。
三、 曾參加本活動者不得再報名。
四、 研習方式:
(一)專業課程:課程規劃主軸以觀光行銷、多元文化及行銷策略為主,並安排職涯規劃與探索、國際經貿趨勢(大陸地區及東南亞職涯環境介紹)等課程。
(二)依課程內容規劃成果發表會,並安排學員成果競賽,優選者3組,禮券6千元。
(三)依專案課程內容,規劃2家企業參訪。

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3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以書面報名為主,並檢附下列資料;各文件依序放信封袋,不需裝訂,信封標示「110年新住民子女創意行銷培育營」,掛號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收」。

(1)報名表(含中文自傳) 。
(2)足資證明在學之證明(如有效學生證或學年度成績單) 。
(3)語言檢定或學習證明(無則免附) 。
(4)監護人同意書。
(5)經歷、特殊表現及得獎事蹟。
(6)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7)新住民子女請附戶籍謄本,國人子女附身分證影本。
※資料若經通知補正仍未齊全,視同不符合資格

聯絡人:02-23889393分機2372 杜小姐或 02-25928353分機12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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